近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研讨会通知,定于8月4日至6日在辽宁省朝阳市召开《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研讨会。通知发布后,国内橡胶生产企业积极报名参会,并同步反馈标准修订相关意见建议。现将该强制性标准的重要性和对行业的影响梳理说明如下:
标准基本概况
现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是橡胶行业唯一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具备法定强制约束力,企业未按标准执行污染物排放管控,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相关主体需承担行政、民事乃至刑事责任。
针对废气超标排放行为,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整改、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经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责令停业、关闭。
该标准实施十余年来,通过区分新建企业、现有企业,针对炼胶、硫化等不同生产工艺设置差异化排放限值,倒逼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推动清洁生产技术、废气治理装备迭代升级,全面提升橡胶行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水平,也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供统一、可落地的法定判定依据。
伴随橡胶产业工艺持续升级、大气无组织排放管控力度持续加码,现行标准部分管控指标已难以适配行业环保监管实际需求。2024年,生态环境部正式立项启动本标准修订工作,目前标准文稿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作为标准参编单位,面向全行业广泛征集企业实操意见与优化建议。
标准适用行业范围
本标准管控对象覆盖八大类橡胶制品生产企业,具体分类如下:
→ 轮胎制造(包含摩托车胎、自行车胎)
→ 橡胶板、管、带制造
→ 橡胶零件制造(包括橡胶密封件、减震件等)
→ 再生橡胶制造
→ 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乳胶制品)
→ 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
→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橡胶鞋制造
据国家统计局公开数据,全国规模以上橡胶制品企业超4600家;经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不完全统计,国内全部橡胶制品相关生产企业合计14000余家,上述市场主体均需遵照修订后标准开展环保管控工作。
征求意见稿相较于现行标准的核心变化及行业影响
对比现行GB 27632-2011版标准,本次征求意见稿删除基准排气量、厂界非甲烷总烃限值两项指标,但同步收紧其他指标管控及判定要求,具体变化如下:
1. 扩大标准适用范畴,将再生橡胶制造行业正式纳入本标准统一管控
2. 新增致臭物质二硫化碳排放指标,规定排放浓度限值10mg/m³
3. 新增生产配套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SO₂)、氮氧化物(NOₓ)排放限值分别设定为50mg/m³、150 mg/m³
4. 新增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明确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NMHC)、氨、二硫化碳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其中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3mg/m³,任意一次瞬时浓度限值9mg/m³
5. 新增胶片冷却工段、成品库、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等排放源废气收集与治理等控制要求
6. 将轮胎制造、橡胶板管带制造、橡胶零件制造及其他橡胶制品制造行业配料、炼胶工序及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后硫化(烘干)工序的颗粒物排放限值收紧至10mg/m³
7. 调整苯的企业边界限值定为0.1mg/m³
8. 全面收紧大气污染物监测规范、污染物达标判定相关要求
修订后标准的指标科学性、现场实操可行性,需依托全行业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共同验证。本次研讨会邀请了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大学等编制组专家现场解读标准内容,集中研讨企业在大气污染物防治方面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报名方式:
参会企业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1. 电脑端:https://zxxzjhy.cria.org.cn
2. 手机端: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联系方式
会议地点:朝阳市华府万国饭店(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二段1号)
会议联系人:
董文敏 15010048311
朱 红 13301268782
张 安 1804505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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