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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4    作者: 无    来源: 中橡协信息会展部&技术经济部 订阅

各橡胶制品行业相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点击链接阅读原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健全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持续推进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改善,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橡协”)作为本次标准修订参与单位,现面向全行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与建议。

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是对现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大气部分的专项修订。标准适用范围涵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C291(橡胶制品业)下七个小类:轮胎制造(C2911),橡胶板、管、带制造(C2912),橡胶零件制造(C2913),再生橡胶制造(C2914),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C2915),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C2916),其他橡胶制品制造(C2919);以及橡胶鞋制造(C1954)等八类橡胶制品行业相关生产企业。

相较于2011版现行标准,本次修订后的标准扩大标准适用范围;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和控制工序;加严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删除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基准排气量相关要求;新增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规范;完善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明确排放达标判定依据。

为保障本次修订标准的各项指标科学合理、贴合行业生产实际、具备充分可行性,切实推动橡胶行业绿色低碳、合规高质量发展,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读标准全文,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环保治理现状及行业发展实际,积极梳理、反馈合理的修改意见与建议。

请各单位于2026年8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材料统一反馈至中橡协技经委专用邮箱。协会将汇总梳理全行业有效意见,整理形成报告后统一报送至生态环境部。


联系方式:

董文敏  010-84917165 、15010048311

朱   红  010-84918971 、13301268782

张   安  010-84921181 、18045051377

电子邮箱:jjw@cri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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