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企业股权继承落定,实控人未变
发布时间:2026/05/08 作者: 无 来源: 《中国橡胶》杂志
订阅
5月6日,江苏托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披露已故董事兼总经理王恒宜名下股权分割事宜。

此次涉及的股份共计911.29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27.6335%。
根据公证文件,股权由其4位至亲共同继承。
被继承人王恒宜的上述遗产,由其配偶刘雁兰、儿子王梓阳、儿子王梓骁、父亲王安全继承。
其中,王梓阳全部过户至刘雁兰的证券账户内,由刘雁兰代为保管、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以上股份继承,将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进行。
综上,经遗产继承后,配偶刘雁兰、儿子王梓阳、儿子王梓骁、父亲王安全名下公司股份,分别为11.05%、7.37%、9.21%。
托普轮胎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刘艮春,其与已故原总经理王恒宜为两大核心股东,共同创立并发展托普轮胎。
此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刘艮春持股64.47%不变,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该公司股权结构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