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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锦湖事件折射行业三大问题
发布时间:2011/04/06    作者: 无    来源: 本站 订阅

天津锦湖事件让返回胶家喻户晓的同时,也引发了轮胎企业的反思。3月25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理事长、三角集团董事长丁玉华在威海召集国内近10家骨干轮胎企业的老总和多位行业专家,就“锦湖门”所暴露出来的行业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反思。大家最后达成共识:目前主要有三大问题阻碍轮胎行业发展,一是行业门槛过低,二是性能标准严重滞后,三是行业监管太薄弱。

质量准入近乎零门槛

与会企业老总和行业专家认为,在轮胎行业高速发展的背后,轮胎行业在质量准入上却几近零门槛。

据了解,目前国家对轮胎行业实行的是CCC认证管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认证对象包括在国内生产轮胎的所有本土和外资企业。凡列入认证的轮胎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销售。但与会的老总和专家普遍反映,目前CCC认证的标准滞后,导致轮胎行业的进入门槛过低。

“CCC认证标准已经沿用近10年,目前已是一个落后标准。这一标准中的安全性能指标低,耐久性能和高速性能方面的要求也远远滞后于欧美国家的要求。由于认证标准门槛过低,造成在国内生产的轮胎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鱼龙混杂,行业内也出现恶性竞争。”丁玉华这样说。

许多轮胎企业的代表透露,我国的CCC认证很容易通过,轮胎企业只要想通过基本都没问题。

参会企业代表指出,发达国家除了对轮胎产品采取了严格的安全认证外,还对轮胎的环保性能,如滚动阻力、运行噪声、磨耗、湿地抓着力等指标以及轮胎配方等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为此制定了标签法等法规,不达标就不能进入市场。这种方式进一步抬高了产品的技术门槛和环保门槛。而国内标准在这方面目前还是空白。

CCIN记者还在会上了解到,不仅CCC认证在质量约束上形同虚设,在去年颁布的《轮胎产业政策》中,虽首次提出了轮胎准入要求,但2012年年底前轮胎新建、改扩建项目是否会被“枪毙”的硬性标准也只有一条——规模,而对质量和性能问题却只字未提。

面对这种情况,与会者呼吁,轮胎行业应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重新修订CCC认证标准,在行业范围内对轮胎质量、安全、环保、节能、消耗等各方面提出更为严格的技术性规范和强制性要求。同时,对轮胎产品实行分级管理,让消费者有更好的选择。

性能标准严重滞后

在谈到如何保证轮胎质量问题时,与会者都谈到相关标准严重滞后甚至缺失的问题。

据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副总工程师吴桂忠介绍,关于轮胎质量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个是设计标准,另一个是性能标准。前者的主要指标包括轮胎断面宽度、滚动半径、充气压力等,后者则重点考量高速耐久性、滚动阻力等性能指标。国内涉及性能的标准一直严重滞后。

“现在我们在测试轮胎性能上所用的数据至少比欧美国家落后10年,甚至人家20年前的有些数据我们还在用。标准本应是引导行业发展的,但现在国内轮胎行业是国标落后于行标,行标落后于企标。轮胎标准问题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软肋。”吴桂忠这么反映。

据与会企业代表们反映,以前轮胎行业的主管部门化工部还存在时,对国外轮胎标准修订等各种动向跟踪很紧密,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标准都有专人跟踪,修订更新也比较及时。化工部撤销后,这件事就没有专门的部门来牵头了。从1998年到现在,轮胎行业再也没有统一修订过任何行业标准。现在欧盟的标签法和美国、日本等国家的轮胎相关法规,已经将轮胎标准的关注点放在了滚动阻力、抗湿滑、耐磨等使用性能上。如美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NHTSA)去年公布的《燃油效率分级法规文件》要求,所有乘用车的替换胎生产商,都必须对替换胎按照燃油效率(滚动阻力)、安全性(牵引力)和耐久性(磨耗)等性能进行分级,并在轮胎的显著位置进行标识。将于2012年11月正式生效的欧盟一般机动车辆安全法规和轮胎标签法,全面提升了对轮胎性能的要求。按照A~G级的分级标准(A为最佳),目前在欧洲销售和使用的轮胎中,欧洲本土轮胎企业的产品大多在C~E级,而在中国国内生产的一些低端轮胎品牌的滚动阻力性能指标大多在F级,有些甚至低至G级。

“国内标准主要是安全标准,对滚动阻力、抗湿滑、耐磨、噪音等使用性能的要求严重滞后或缺失,加快轮胎产业标准与国际接轨已经势在必行。”一位与会老总如是说。

“割标胎”仍畅行市场

不少与会企业认为,整治“割标胎”问题是规范轮胎产品质量、提高企业质量意识的一个突破口,在“割标胎”问题上,监管部门不能走过场。

据会上专家介绍,“割标胎”是指部分轮胎企业为了规避因轮胎质量引发索赔等问题,在轮胎生产出来后,抹去商标或者打上不知名商标进行销售的轮胎。

一家骨干轮胎企业的老总反映,现在“割标胎”在市场上普遍存在,个别地区的轮胎市场上“割标胎”比例甚至达到70%以上。做“割标胎”的既有小企业,也有大企业,好一点儿的还有商务理赔,有的干脆就直接亮明无“三包”。

据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世春反映,目前已通过国家CCC认证的300余家轮胎企业中,不乏生产销售“割标胎”、无“三包”胎的企业。“这些企业为了拼价格、抢市场,有的缺乏应有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产品试验检测手段,对半成品和制成品的放行没有标准或者说一套、做一套,没有自律和监督。这种情况对消费安全构成潜在的威胁。”

“‘割标胎’之所以普遍,是因为这些轮胎对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来讲都有利可图。”一位来自轮胎企业的人士透露,“轮胎割标后可以减价卖给经销商。但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要索赔时,销售商就不能回来找厂家,因为厂家在价格上已经便宜。对于销售商来讲,他们每次购入轮胎的量大,即使一两条出现了质量问题,给消费者换条新胎后也是不赔本的。”

据了解,业内有不少企业一直在呼吁整治“割标胎”的问题,行业协会也曾多次在行业会议上号召企业不要做“割标胎”。但是由于缺少监管,这一问题非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在一些地方以“买断三包轮胎”等形式愈演愈烈。对于消费者来讲,一旦因为轮胎质量出了安全事故,连商标都没有,也就无法认定责任企业。

有的企业认为,现在轮胎市场上“割标胎”随处可见,这与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有直接关系。去年发布的《轮胎产业政策》虽然对于禁止“割标胎”已有明确规定,但杜绝这种现象还需要政府监管部门采取具体的措施,下狠心、出重拳。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岳春辰认为,长远来看,一个行业不重视质量就难以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应该尽快督促那些采用非法手段或低端竞争的企业,从“拼价格、抢市场”的路子中走出来。现在政府部门应该趁热打铁,以“锦湖门”为突破口,提升全轮胎行业的质量水平。

链接:锦湖轮胎事件引发的反思

中国轮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专家许春华:锦湖轮胎事件曝出了返回胶使用不当的问题。但轮胎企业应从这一事件中举一反三,在其他工艺或质量方面进行反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艺,提高产品质量。

首先,我认为,国家的技术监督部门应该站出来说话,应该把轮胎行业的技术问题给大家讲清楚。这无论对于锦湖,还是对轮胎行业,都是一个促进。否则一些专业技术问题在网络和媒体间传来传去,容易产生误读。

其次,我认为严格成品质量检测非常重要。尽管“3C”认证和成品检测标准都已经很多年了,问题还是不少,不能等着出问题后就吊销“3C”证书。只有把“3C”认证确确实实地监管、执行好,同时让成品监测能真实反映成品质量,轮胎行业的发展才会步入正轨。

最后,政府应该从技术标准的角度来引导企业。现在的技术标准都走在企业后面了,出了问题卡都没法卡。如工程胎出了事,官司都没法打,因为标准不健全。现在国外出台标签法,我觉得这样非常好。轮胎性能贴在轮胎标签上,一旦出现问题,如果性能不符合标签,那么就可以拿标签来说事儿。总之,从哪些方面能够更好保障轮胎成品质量,这值得有关部门思考。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秘书长蔡为民:我们建议尽快建立轮胎的召回制度。去年工信部颁布的《轮胎产业政策》讲到了轮胎召回制度,但光讲是不行的,尽快制定轮胎召回制度实施细则才是当务之。否则就是空谈。健全召回制度是督促企业重视轮胎质量的一条途径。因为对企业来讲,如果因为轮胎质量一而再、再而三地召回,这个企业自己就没法生存了。

山东玲珑橡胶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刘连波:对于轮胎来讲,最关键的是性能、质量。我认为国家没必要针对返回胶制定统一的掺入比例。轮胎配方不同,返回胶可以掺用的比例就不同,而各家轮胎的配方差别很大。我认为主要还是从成品轮胎性能质量上来把关。只要在性能指标上把住了关,工艺阶段不用一刀切。

我认为国家在轮胎质量监管上应更为严格。可以学习国外在市场上抽检。政府可以每年出一笔费用,不定期到市场上采购各个品牌的轮胎进行检测。如果质量达不到要求,应该有一个严厉的惩罚。比如美国交通部的DOT法规,抽查不合格后,处罚是相当严厉的。但现在国内还没有这种抽查。

来源:中国化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