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9日,美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对中国非公路用轮胎双反案第一次年度复审终裁结果,河北兴茂轮胎公司的补贴税率为30.87%;河北兴茂、杭州中策等6家公司的倾销税率为28.97%。
来源:商务部公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