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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认为WTO裁决美对华轮胎特保合规有失公平
发布时间:2011/09/06    作者: 无    来源: 中国橡胶网 订阅

本网讯 9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机构在日内瓦发布关于中美轮胎贸易纠纷案的裁决结果,判定美国对中国输美乘用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符合世贸规则。中国商务部9月6日发表声明,对这一结果表示非常遗憾,称将敦促美方尽快终止特保措施,保证中国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国轮胎行业人士对此也表示非常遗憾和失望,认为世贸组织的判决没有维护世界贸易的公平竞争。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指出,美国2009年对华实施的轮胎特殊保障措施是为转嫁国内政治压力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未获得其国内产业支持,不仅损害了中方的正当贸易利益,也未能减少轮胎进口量。2010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轮胎数量比2009年下降23.6%,2011年上半年进口量继续同比下降6%。与此同时,美国2010年从全球进口的轮胎数量比2009年增长20.2%,2011年上半年继续同比攀升9%。美特保措施导致了扭曲贸易的后果。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秘书长蔡为民表示,美国对中国乘用轮胎实施特保,其初衷是想增加美国本土轮胎产量,提高美国的就业率,但实际结果却适得其反,其轮胎进口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还增加了,就业率也未提高。他表示,特保案实施后,美国对中国轮胎的需求本身没有下降,而仅仅是因为高关税的原因将中国轮胎挡在了门外,但从韩国、日本、墨西哥以及东南亚国家进口的轮胎数量却达到了历史高水平。

蔡为民表示,目前轮胎特保案已经实施了两年,到今年9月26日,其关税将由35%降到25%,而且仅剩下一年的时间。此次世贸组织的判决,对行业的影响已经不像开始那么大。近年来,中国出口轮胎质量不断提高,国外消费者对中国轮胎普遍持欢迎态度,而且中国轮胎企业这两年已经成功开拓了新兴市场,其轮胎出口总量仍保持了适度增长。尽管如此,蔡为民仍然认为,对世贸组织的不公平裁决,中国应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邓雅俐表示,中国在加入WTO后,国内轮胎企业都一直努力按国际规则开展贸易活动,但仍然经常受到国际上一些不公平的待遇。采取进一步措施,是为了让国际社会和相关组织认识到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不应被歧视,从而为国内企业争取更加公平的贸易机会,使世界贸易更加有序、公平和更加合规的运作。

此前,中国政府在2009年9月14日正式就美国限制中国乘用轮胎进口的特殊保障措施启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世界贸易组织在2010年12月13日判决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乘用轮胎采取过渡性特保措施未违反该组织规则;2011年5月,中国通知WTO仲裁机构,对中美轮胎特保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的专家组裁决提出上诉。(杨宏辉)

 

新闻链接:中美轮胎特保案大事记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宣布,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的特殊保障措施案申请,要求美政府对中国出口的用于客车、轻型卡车、迷你面包车和运动型汽车的2100万个轮胎实施进口配额限制。

就美国对中国轮胎产品发起特保调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2009年4月30日发表谈话指出,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于2009年6月29日,就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3年特别关税的方案,第1年至第3年额外征收的关税分别为55%、45%、35%。

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最终的惩罚性关税税率为第一年35%,第二年30%,第三年25%。

中国政府2009年9月14日正式就美国限制中国轮胎进口的特殊保障措施启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在一项声明中说,中方当日正式就美相关措施提出世贸组织争端机制框架内的磋商要求。

世界贸易组织(WTO)2010年12月13日宣布,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采取的过渡性特保措施并未违反该组织规则。

2010年12月14日,中国商务部表示对这一仲裁结果表示遗憾,并指出,中方对专家组仲裁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深表关注,将仔细研究专家组报告,并适时提起申诉,以维护中方产业的合法权益。

2011年5月24日,世界贸易组织发表的一份公报显示,中国已经通知WTO仲裁机构,决定对中美轮胎特保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的专家组裁决提出上诉。

2011年9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在日内瓦发布关于中美轮胎贸易纠纷案的裁决结果,判定美国对中国输美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符合世贸规则。中国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当天发表声明,对这一裁决结果表示遗憾,认为美国这一举措扭曲国际贸易,意在转嫁国内政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