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1月起出口欧盟轮胎须加贴性能等级标签,国内子午胎距欧盟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本网讯 根据明年11月1日正式生效的欧盟一般机动车辆安全法规和轮胎标签指令,滚动阻力等性能指标不满足欧盟最低标准的轮胎,将不得在欧盟境内销售。目前,国内大型企业有些指标可达欧盟较低标准,但整体上子午胎质量距欧盟标签指令要求尚有差距。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范仁德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全国子午胎生产企业,特别是出口欧盟的子午胎生产企业,应抓紧对其生产工艺、原材料采购、质量检测指标进行全方位的调整和加强,以适应欧盟轮胎标签法。
在9月15~16日由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技术经济委员会主办的欧盟轮胎标签指令技术应对会议上,参与指令起草工作的Michael Staude先生表示,根据指令要求,明年11月之后进入欧盟销售的轿车胎、轻卡胎、卡车胎及公共汽车轮胎必须加贴标签,标示出轮胎的滚动阻力、噪声和湿抓着力的等级。该指令还对这三方面性能的最低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性能最佳的为A级,最差的为G级,达不到最低限定值(即F级以下)的轮胎不得在欧盟境内销售。不过,明年6月30日之前生产的轮胎届时不必加贴标签,仍可在欧盟销售。
据Michael Staude先生介绍,目前欧盟本土生产的轿车胎滚动阻力平均在E级,湿抓着力在C级,噪音指标在72左右;卡车胎及公共汽车轮胎的滚动阻力一般在C-E级。虽然中国轮胎平均水平比欧盟低了一至两个档次,但欧盟对中国轮胎的测评仍给出了正面评价,他们对中国轮胎产品还是有信心的。
但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最近对大型轮胎企业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轿车胎滚动阻力多为E、F级,大部分可达到欧盟第一阶段的最低要求,但有相当比例的没能达到欧盟第二阶段的最低要求。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轮胎研究所对全国载重胎的调查分析结果显示,约30%的载重胎达不到欧盟第一阶段滚动阻力的最低要求,70%达不到欧盟第二阶段滚动阻力的最低要求。综合来看,全国36%尚未满足欧盟第一阶段标准,50%不满足欧盟第二阶段的要求。
会议根据国内外专家对欧盟轮胎标签法的解读和轮胎企业的应对建议,中橡协技术经济委员会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基本思路和目标:抓紧建立和实施中国轮胎标签法,让中国绿色轮胎尽快形成市场化,迅速提高中国轮胎的质量水平和档次,扩大国产高端轮胎的比例,适应国内消费者选购优质轮胎的心理需求,稳定国产高品质轮胎出口的需要。为此,筹备成立中国轮胎标签法工作组已刻不容缓,其中心工作将以法规、标准、方法、重点试验室、道路试验场为基本工作重心,全面推进中国绿色轮胎的发展进程。
目前,我国轮胎40%以上出口,欧盟已超过美国成为我国汽车轮胎企业第一大出口市场。范仁德表示,欧盟轮胎标签指令实施日益临近,各出口企业应对此加以重视,从轮胎配方、设计、质量管理等多方入手,提高产品质量。目前中橡协正在筹备成立中国轮胎标签法工作组,全力推进中国轮胎标签相关规定的制定工作。同时,协会还在加紧制定《子午胎工艺技术规范》,督促企业加强并规范技术管理。范仁德希望轮胎企业尽快进行信息化改造,以大幅度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问题。(孟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