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于南美洲的天然胶在18世纪末期打进伦敦市场。人们在20世纪初发现富有弹性的天然胶是制造轮胎的最佳原料。而有规模的园丘式种植橡胶,则使许多东南亚国家迈入崭新的经济纪元。
东南亚的橡胶生产可追溯至1877年。当时,有2000颗野生橡胶种子从英国的丘植物园移植到锡兰。之后有22颗橡胶种子被引进新加坡,而另外9颗则种植在马来亚的瓜拉江沙。英国人黎德利发现了橡胶树作为经济作物的商业潜能。因此,他积极地向园丘主推荐种植橡胶。在90年代初期,新加坡和马来亚(马来西亚之前称)最早的橡胶园大多数是由英国人的资金所资助。因此,受合同所限制而必须将产品卖给英国商行,而它们大多数在新加坡设有分行。
当时的橡胶是以投标制度进行交易,买方必须对每批橡胶出个标价,价高者得。随着本地交易活动的扩大,为了有利于大量的交易,当局设立“新加坡橡胶协会”来拍卖橡胶。这新制度最终取代了投标制度。伦敦的拍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至1918年)期间中断。当时,新加坡是唯一有定期拍卖橡胶的市场。
和西方国家的贸易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标志着东南亚橡胶市场的新乐观期,其产量超越了战前的水平。由于各国政府倾向于直接向生产国大量采购,同时在生产地区设立采购代表处,导致更多的生意流向东方市场,从而建立了长期与稳固的商业联系。
在这期间,驰骋这市场的是以英国为主的欧洲商人和华商。卖方和欧洲入口商从这时候开始,就建立了可靠与经久的合作关系。
当时的交易是通过买卖双方之间的协议而达成。这种买卖协议,即使是口头上的协议,不论当时的市场情况有异于原先双方已同意或定下的价格,都受到各方的尊重。世界橡胶贸易在当时的确是一门享有美誉的行业,买卖双方随时都尊重合同的不可侵犯性。难怪橡胶界的翘楚都认为,橡胶贸易是君子的交易,而且一诺千金。这或许是传统华商的特征,他们深信一个若言而无信者,将无立锥之地。这也是传统英国绅士的作风。
贸易转向东方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第三世界国家,尤其是东亚国家,都掀起民族自觉浪潮。他们要自己决定本身的政治与经济命运。随着各国倾全力追求经济成长,20世纪下半叶,见证了第三世界的许多新兴工业体出现奇迹般的发展。东亚的中国、印度和马来西亚的经济发展更为显著这导致这些国家对天然胶消费量的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天然胶贸易正逐渐转向东方。
中国的经济在改革开放之后突飞猛进,举几个例子来看,中国从1979至2005年的平均增长率为9.6%,是世界之冠,它的对外贸易每年增长17%,使它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随着1992年调整政策以深广改革开放步伐,中国的经济发展更是朝气蓬勃。从那时候开始,来自世界各地的直接投资如潮水般涌入中国,使中国被冠上“世界工厂”的雅号。在橡胶工业方面,大家都知道,各大轮胎公司已落户中国,从事轮胎的生产,以应付内外销的需求。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汽车工业上。
除了中国之外,印度也启动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振兴它的经济。这两个国家已成为带动亚洲成长的双引擎。因此,橡胶贸易的进一步转向,是显而易见的,来自亚洲低工资国家的竞争更是具体的例子。这期间,日本对天然胶消费量的减少则没有西方国家那么多。
在瞬息万变的全球环境里,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中心的转向是可理解的。亚洲两大巨人的崛起,导致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起变化。譬如,美国作为最大的天然胶消费国,它在1995年的天然胶入口额占全球的24.3%,而中国则只占7%。但是,到了2006年,美国的入口百分比降至17%,而中国则大幅度上升至近20%。在消费量方面,中国目前是最大消费国,占全球总消费量916万公吨中的24%,相对之下,美国的消费量在过去10年里从17%降至11.7%。
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迅速成长与扩张,中国在未来的年头里肯定会大量增加天然胶入口量。
履行合同
在东亚,过去短短几年内,突然有空前众多的新入行者涌向橡胶贸易,他们大多数不熟悉市场惯例,甚至是不了解传统贸易行规。这导致新问题的出现,那就是履行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其所附带的权利与责任。
我们都知道,市场惯例是经过数十年的努力才建立起来的。因此,合同的不可侵犯性始终都受到最严谨的维护与遵守。这类合同在国际贸易法律上也具有执行力。更重要的是,世界橡胶贸易是在关系密切的行业圈子里进行,买卖双方经常都要和对方保持紧密联系,
在这方面,对合同的涵义有一个共识是至关重要的。
<牛津辞典>对合同的定义是:
“以一个定价提供商品或履行工作的商业协议”。它也是一个“受承认
的执行或禁例的承诺”,并且在法律上是一项“可执行的协议”。
<史烈特商业法律>(第14次版,艾萨克皮特曼爵士父子有限公司,伦敦1961)对合同的定义是:
“它是一项双方有意使它具有法律后果的协议”。
这里所使用的“协议”一词显示“讨论或谈判有关协议的各方有意达致相同结论”,这情况在技术上称之为“共识”。
因此,协议“经常包含互相承诺,并且是具有约束力的承诺”换言之,在法律上是可执行的。
以下几点值得大家认真考虑:
权利与责任
合同引起权利与责任,合同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对方做某些事情,而另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需这么做。显而易见的是,除非经双方同意,否则每项合同都不能废止。当合同履行之后,它所引起的权利与责任才告终止。
履行
履行是指实现合同内所有条件。如果设有时限履行,那就必须加以遵守,否则必须给予一个合理的时限。履行的方法也是一样,它必须根据所规定的方式来完成任务。
目前的实际情况
合同已不再以传统方式遵守及履行。主要原因之一是,出现大批不熟
悉现代国际橡胶贸易行规的业者。当价格猛烈波动时,更凸显不履行合同这问题。然而以往和西方入口商进行大量交易时,很少发生这种事故,目前也是如此。因此,这种行为是不能被接受的,而且有损世界天然胶的贸易。
不履行合同后果
不履行合同的代价对橡胶消费者来说,不只是必须以更高价格再采购,以及延迟向客户交货的成本。同时也丧失信誉而导致受同行的排斥或其他行动。
重振市场信誉的必要性
目前或许有必要通过更好的信息网路和可靠的多边惩罚策略来进一步改善橡胶的贸易。首先,生产国和消费国境内的橡胶行业协会,彼此间需要多交流、沟通、分享信息和互相磋商。再者,必须恢复或重振合同在传统橡胶贸易上不可侵犯和不可废止的崇高地位。这对买卖双方的长期利益都至关重要。同时也能确保天然胶贸易和天然胶工业的稳健发展。
过去几年里,买卖双方都曾发生不履行合同的事例,尤其是在价格波动时。若不遏止这类事例,将有损天然胶贸易的健康发展。我们不能让橡胶市场行规沦为弱肉强食现象,反而更应该以智慧和道德责任来重振这行业的信誉。
为正视这问题,亚细安橡胶贸易理事会(ARBC)于2007年3 月间在新加坡举行的第6次理事会会议上,已批准设立一个行业纪律委员会,其宗旨包括:
(a)通过维持天然胶买卖双方之间的良好商业关系从而为天然胶贸易的健康成长营造有利环境;
(b)通过维护合同的不可侵犯性和传统商业道德,为橡胶贸易营造稳定格局;
(c) 采取措施抑制或遏止不履行合同者。
此外, ARBC通过“ARBC Plus”这个平台定期举行对话或交换意见的论坛。2006年12月间,ARBC会员和中国贸易商与消费者在越南胡志明市举行的第二次对话会是一项令人鼓舞的开始。
另一个国际平台是国际橡胶协会(1RA),橡胶界同仁极力吁请贵为世界天然胶最大消费国的中国,应考虑尽早加入这个国际同业组织。
总结
我们殷切希望,有关各方能够紧密合作,以确保天然胶贸易的健康发展。非常高兴的,我们知道一个隶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新组织“橡胶商贸分会”已经成立。因此,希望这个行业公会能在确保恢复和维护传统天然胶贸易行规这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ARBC同仁也期盼能扩大和中国贸易商及消费商的合作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