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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电动自行车胎产品质量授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3    作者: 无    来源: 中国橡胶网 订阅

关于下达电动自行车胎(含电动摩托车胎)产品质量授信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企业:

为提高电动自行车胎、摩托车胎企业品牌和骨干企业的市场知名度,依据“关于下达《开展电动自行车胎(含电动摩托车胎)质量授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中橡协字[2012]101号文),在力车胎分会的统一组织下,经过企业申报、抽样检测、专家组评审、分会审查等程序,已完成电动自行车胎(含电动摩托车胎)质量授信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结果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对6家申请企业的12个产品的申请资料进行了评审,已通过质量授信的产品见附件一。

二、获得质量授信的企业可正式使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质量授信标志,有效期2年,具体使用方法详见附件二。

三、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将在有关宣传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树立经质量授信的产品的品牌信誉。同时,经质量授信的企业应信守承诺书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工艺质量管理,稳定提高产品质量。

五、请获得质量授信的企业,依据中橡协字[2012]101号文件的规定,将组织和宣传的费用汇至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账户名称: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银行账号:020002230901440231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六铺炕支行

请在汇款时注明“质量授信”

特此通知

   

附件一:电动自行车胎(含电动摩托车胎)质量授信名单

附件二:电动自行车胎(含电动摩托车胎)产品质量授信标志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