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浙江全省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有网友在浙江在线民情巷论坛举报,称杭州中策橡胶厂为了隐瞒安全事故,在员工腿被砸断后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也未向安监部门上报员工受伤一事。
中策橡胶方面回应称,当时考虑到晚上120急救车赶不过来,公司安排了自己的车把受伤员工送到浙医二院。
同时,中策橡胶方面也承认,确实未向安监部门上报此事。
员工举报中策橡胶有故意隐瞒安全事故嫌疑
发帖人小李说,他本人原是中策橡胶厂员工,他在帖子中反映的内容,是亲眼所见。
他告诉记者,公司对外宣称没有安全事故,但员工上班时间发生意外的情况时有发生。他自己虽在中策橡胶工作时间不长,但至少看到了两名同事受伤,其中一人手指骨折,另外一人胳膊骨折。
按照小李的说法,公司为了隐瞒员工受伤的事实,从来不敢拨打120急救电话,都是私底下找车将员工送到医院,因此耽误了救治时间。
同时他还举报,杭州中策橡胶厂每次发生员工受伤事故,都没有及时向安监部门上报相关情况,有故意隐瞒安全事故的嫌疑。
安监部门暂未接到中策橡胶员工受伤事故的上报
记者查询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其中规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原则上讲,发生安全事故都需要上报到安监部门。
记者也从杭州安监部门了解到,目前暂未收到中策橡胶关于安全事故的上报。
中策橡胶承认未向安监局上报 称吸取教训作改进
网友质疑中策橡胶“未向相关部门上报员工受伤”,中策橡胶厂负责员工安全生产和工伤问题的何剑告诉记者,这名赵姓员工受伤的情况中策橡胶方面已经上报到下沙劳动局,但并没有向安监部门上报。
“劳动部门会定期向安监部门通报工伤情况,他们之间是打通的。安监局通常是直接从劳动部门调取(工伤记录)。”何剑说,企业在涉及比较大的事故才会向安监部门上报,但赵姓员工的伤“还够不上重伤的标准”。
根据《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腿部不同部位骨折,可以换算为损失115到310个工作日。而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损失工作日等于和大于105日而低于6000日的失能伤害就可以认定为重伤。
“我们这方面可能需要改善,也会从这件事上面吸取教训,需要及时向安监部门进行沟通。”何剑提到,安监部门没有硬性的规定,企业方面也需要改善。
企业隐瞒安全事故将严惩 安全监管仍有“盲区”
杭州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一位姓丁的工作人员说,原则上讲,发生安全事故都需要上报到安监部门。
“按照安全事故上报的相关规定,像工作过程中腿被压断或者手指骨折,属于事故分类中的一般事故,都应该上报安监部门。”
这位姓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企业没有上报一般安全事故,一旦被举报,从法律上界定企业属于违法行为,企业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我们现在要求企业,对于发生死亡或者重伤的安全事故都需要上报。3人以下、10人以上重伤的一般安全事故,我们会责成区县安监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杭州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处的孙处长说。
孙处长提到,现在安监部门正在探索与劳动部门联网的模式,从劳动部门调取相关资料,但杭州目前仍在处于摸索阶段,并未完全展开,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