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橡胶网讯 2013年9月1-7日,根据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组成的“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及示范试点项目办公室”安排,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循环处调研员王玉芬为领队,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博士彭绪庶、吴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秘书长曹庆鑫、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会长朱军等五人受邀在日本进行了为期7天的研修考察。
王玉芬(中)彭绪庶(右2)吴滨(左2)朱军(右1) 曹庆鑫(左1)
研修考察小组先后在大阪府、大阪国际交流中心听取日本政府与专家关于日本地方政府对收集、处理产业废弃物企业的许可制度讲座、日本的汽车与废旧轮胎循环利用制度讲座;参观考察了神户、兵库、米子、境港的废旧轮胎与其它固体废弃物的报废汽车、废塑料等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工厂,并参观了日本公立鸟取环境大学。
本次研修考察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日本对城市固体废弃物含废旧轮胎在回收与利用方面的政策,尤其是废旧轮胎等废橡胶产品的回收政策措施与利用方面的状况,以及日本在处理城市固体废弃物含废橡胶综合利用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欲借鉴日本在收集处理废旧轮胎等固体废弃物方面的具体运作经验结合中国国情,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精神,推行市场化机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为我国正在草拟制定青岛市地方法规的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点,规范废旧轮胎收集、处理,推动全国人大代表袁仲雪呼吁推进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的轮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议为目标。
9月2日上午,考察组在大阪府环境农林水产部循环型社会推进处会议室,聆听了主任大谷直人、副主任横山智彦演讲的关于日本对产业废弃物处理与处置业务指导内容。听取了日本《关于地方政府对收集、处理产业废弃物企业的许可制度》、废弃物相关法律体系建立、废弃物的划分和产业废弃物的种类、产业废弃物处理业许可及关于现场检查和行政处分等内容。
从介绍中获悉,日本针对保护环境,出台了《环境基本法(环境基本计划)》,制定了《推进循环型社会建设基本法(推行循环型社会建设基本计划)》、《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在这个框架下,针对不同产品分布制定了《机动车再生利用法》、《建筑再生利用法》、《食品再生利用法》、《家电再生利用法》、《容器包装再生利用法》等许多单项再生利用法律,同时制定了《绿色采购法》鼓励社会使用再生利用产品。1970年12月25日,日本为了控制废弃物排放;废弃物妥善分类、保管、收集、搬运、再生、处置等处理;美化生活环境,提高公共卫生水平,针对废弃物出台了第137号“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理的法律”,其中就废弃物划分、产业废弃物的种类、特殊管理产业废弃物的种类。同时,规定废弃物原则由排放企业负责,具体可以采取自行处理和委托处理二种办法,但都必须具有产业废弃物处理业许可资格、处理标准、设施标准、许可标准、委托标准等法律标准。并且制定相关对应制度及关于现场检查与行政指导,以便对违法行为迅速做出应对处理和法律制裁。由于日本设立了较为完整的废弃物相关法律体系与收取、处理企业的许可制度、补助金制度,确保了日本废弃物的有效处理,实现了资源再生有效利用。
当天下午,“中日合作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及示范试点项目”日本专家、鸟取环境大学教授松村治夫向考察组介绍《日本的产业垃圾(含废旧轮胎)管理制度》。
松村治夫教授1972年毕业与早稻田大学理工学部资源工程系,1978年在早稻田大学理工学研究院获工学博士学位,曾一直先后在国家、财团、大学等多部门从事环境与产业废弃物处理与政策研究,从2007年受聘(JICA)任中国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日本国内支援委员会专家,为中国废旧轮胎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供服务。
松村治夫教授介绍了日本也曾经有过中国目前废旧轮胎回收利用情况,但由于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与废旧轮胎大量的产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日本为了保护环境,针对废弃物循环利用制定了产业废弃物管理制度。
松村教授用自己亲身参与日本产业废弃物相关政策的制定体会,介绍了废旧轮胎回收与利用制度的构筑、必要的具体信息收集、整理、与废弃物产出业主的沟通,建立3R信息共有、相互支援,形成主管部门、团体相互之间的互通,成为行政机关、生产者、废旧轮胎产出、收集运输业、产量再生利用业者的网路构成;确保该制度要突出公正(便于控制避免人为)、公平(对谁都一样,成为人人参与)、意义(谁都愿意遵守得到发展)三项原则。松村教授用收集的图片资料介绍了制度前与制度后的日本产业废弃物情况变化,突出产业废弃物管理制度建立的必要性,介绍了随着社会发展新的废弃物不断产生,因此产业废弃物管理制度也要不断修订,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性。
兵库县废弃物产业协会颁发的会员证
同时针对中国出现的购车热,日本曾经发生的废旧轮胎大量产生问题也会很快在中国出现。因此松村教授认为日本的废旧轮胎产生的前车之鉴对中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应该有所帮助,因为中国废旧轮胎产生量会非常大,已经超过日本;同时中国又是一个轮胎生产大国,不仅仅是废旧轮胎带来的环境问题,同时生产轮胎带来的物理与化学性质的污染也不能忽视;因此要正确回收与处理废旧轮胎显得格外重要。特别是对回收与处理废旧轮胎业者的管理是重要因素,要避免不法丢弃、不适当处理等;要在处理过程中不发生事故要杜绝二次污染,要改变目前中国规模合法企业收不到废旧轮胎处理的现象。
同时介绍了日本60年代也曾经存在许多非正规的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由于无序发展,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破坏环境。通过沉痛的历史教训总结,国家认识到这个行业必须得到规范运作。从70年代开始进行规范整顿,通过近20年的不断总结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了确保资源循环利用可保持续发展,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对从事产业废弃物管理者、废弃物产出与排放者、废弃物利用者进行培训,行政管理人员都要通过培训才能从事废弃物管理工作;从事产业废弃物产出与排放者,通过培训了解排放废弃物的收集与堆放处理,避免发生污染;从事废弃物处理与利用通过技术管理、废弃物处理设施技术管理的培训,都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定期升级培训,突出了日本环境省对人才育成构筑的框架。通过培训,使国民认识到资源循环利用的必要性;通过培训,使废弃物回收、利用得到了社会的信任,使人们生活的环境得到安全保证,现在在日本已经有许多高学历的人员都愿意投身到这个行业。
同时,日本已经通过研修、培训、参观等方式,将这种废弃物处理资源循环利用的技术经验传授到世界各地,包括中国。
松村治夫教授就日本在这方面取得的经验进行剖析,制定相应的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是首要的,只有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这项工作,在制定法律法规中要明确产业废弃物排放者、处理受委托者的责任义务;明确产业废弃物处理者的许可制,其中包括许可范围、具备的实施器材、操作人员的培训与操作资格证明等等内容,并且也要制定相关的税收、土地、资金等优惠鼓励政策,用于鼓励优秀企业。
松村治夫教授也阐述了今后资源循环型社会天然资源与人工资源的发展趋势,以及将来资源管理的战略,控制废弃物的产生,再使用、再利用,使社会成为低碳型社会、资源循环型社会、自然共生型社会。
9月3-4日,考察组前往神户综合静脉废旧轮胎中间处理工厂。该工厂处理废旧轮胎、报废的装修包装的木板以及废塑料等废弃物。除了废旧轮胎通过破碎机加工成16块规格相符的大小供钢铁厂直接作燃料用,其他木质与塑料通过粉碎按一定比例混合,经过成型机加热挤压剪切程序,加工成一段一段棒状燃料供发电厂替代煤炭使用。废旧轮胎由专门的回收公司送到这里,并且支付相应的费用,基本按轿车小轮胎20日元/公斤、卡车大轮胎16日元/公斤付费。废旧轮胎的来源主要在神户附近的兵库、大阪和神户,并且获得地方政府颁发的处理许可证。据介绍,废旧轮胎加工成钢铁厂燃料,神户市有二家,兵库有二家,由于政府执行许可制度,对规模、设施都有一定标准要求,因此这个产业竞争并不激烈,同时要随时接受政府行政部门检查,因此每天都必须按要求运行,其神户工厂约3个月检查一次。当被问及将废旧轮胎胶块销售至钢铁厂做燃料每吨的价格时,工厂负责人只是表示废旧轮胎加工是作为静脉产业对待,废旧轮胎送来的时候已经收到了一定的处置费,通过加工成为再生资源进行销售又收到一笔销售费,虽然利润不高,但有一定经济效益,然而与动脉产业如报废汽车、电子产品回收相比,静脉产业就显得效益略低。
下午,考察组一行来到兵库县神户市中央区港岛一家汽车报废再利用工场考察,受到公司负责人杉原信雄的热情接待。
该工厂是根据日本2007年1月份出台的《汽车再生法》成立的。并且严格按法律要求申请了氟利昂、安全气囊、零部件、汽车外壳四个许可证。汽车报废的废旧轮胎无权擅自处理,只能分类,分可继续使用与不能使用二种,可以继续使用的通过联单进入二手市场销售不需要付费,不可使用的必须付费送到有废旧轮胎处理许可的工厂处理。操作都严格按程序运作,都需要填写七联废弃物处理联单通过电脑跟踪。该公司获利主要来自汽车的回收数量和汽车拆解后部分可以再次利用的产品,如完好的安全气囊、部分零部件、回收的汽油等。据介绍该公司目前全部23人,每个月拆解汽车800台左右,成功主要在于报废的车源、拆解的技术和二手零部件市场。杉原信雄告诉考察组,由于日本人大部分不是开车而是玩车,车型一旦落伍,就很快被淘汰,二手车在日本根本没有市场,又不能出口,只能送到工厂报废拆解,因此许多零部件还能使用,这些拆解下来基本完好的汽车零部件深受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巴基斯坦、包括中国二手市场的欢迎。
同时,杉原信雄特别强调汽车拆解产业关键是要有技术过硬的操作人才,这一点考察组通过现场各工段的考察,验证了汽车拆解机械化程度高发挥的关键作用。当考察组离开时,又一批基本完好成色不是太旧的的丰田、本田、三菱轿车开进厂区,等待登记编号拆解报废。
第二天,考察组前往鸟取县米子市的王子造纸株式会社米子工厂参观。王子造纸株式会社是日本最大的造纸集团,创立于1843年,现建有246家工厂,除了纸币用纸外,涉足的纸类包括报纸、画报、杂志、挂历、餐巾纸等用纸基本都由其制造,同时前年在中国南通也设立了工厂。考察组参观的米子工厂1952年建立,主要利用进口的木屑和广岛附近的木材作为造纸原料,原料基本86%来自海外,14%国内供应。工厂50年代使用煤炭,后来改为40%石油(重油)作为燃料,2005年开始,米子工厂100%使用再生资源的废旧轮胎和橡塑木混合的RPF新能源作为燃料;工厂有1台发电锅炉,还有4台涡轮供生产使用,电力除满足自用外,还销售给供电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水、废气全部回收处理,工厂100米烟囱只有蒸汽烟气,不含粉尘类,对周围居民丝毫没有影响。当问到废轮胎作为燃料的比例时,接待考察组的负责人表示由于废轮胎的燃料价格比塑木等混合的RPF价格高,从企业效益需要,废轮胎作为燃料占得比例比较少。随后,考察组冒雨参观了宽幅8米的造纸车间。
接着,考察组参观了三光株式会社的鸟取县境港市昭和工场和岛根县松江市江岛工厂。这两家工厂均属三光株式会社,主要从事废旧轮胎和废橡胶加工成燃料以及RPF燃料制造、家电回收、垃圾焚烧发电等废弃物处理。
据接待考察组的鸟取县境港市昭和工场负责人岩本介绍,工场一共有二个厂区,厂区之间有一些距离。一个专门处理废旧轮胎和废橡胶制品加工成废橡胶燃料供需要燃料的企业使用,废橡胶直接用机械抓机投放破碎机剪切成规格相宜的大小就可以出售了,废旧轮胎根据大小进行不同的处理方式;轿车轮胎、轻卡轮胎通过输送带二个一组直接进入液压设备有上之下,每个轮胎剪压成规格大小差不多的16块,就可以供给钢铁厂了;对于卡车轮胎首先通过一台拔丝机将子口圈钢丝拿掉,再通过一台不足十秒的设备将轮胎从胎面中间一破为二剪切成2片,然后如小胎一样,通过输送带将2片轮胎为一组直接进入液压设备有上之下,剪压成规格大小差不多的16块,就可以供给钢铁厂了,从现场观看1条大胎或者2条小胎处理过程不足100秒;基本都是自动化效率非常高。另外一个厂区是利用工业与医疗及报废油脂等特种垃圾焚烧发电的工厂,从参观看到,在进入工厂前,工厂门口二旁悬挂墙上的明显注明工厂获得政府许可的经营范围和废弃物种类、堆放的高度、存放量、处理能力、许可登记编号等具体内容,进入厂区每个车间门口以及车间内、各道工序都有明显注明许可时间,有效期时间,工序负责人照片、名字以及从事的工作职责范围,车间具备的设施,使用设备的名称产能等等,井井有条,使考察组参观人员一目了然。
岛根县松江市江岛工厂承担着家电回收、家电拆解与RPF燃料制造2个工场。在家电回收、家电拆解工场内看到报废的冰箱、空调、电视机的液晶显示器等报废的电子产品按品种种类整齐排列堆放,等待拆解和转运到其它拆解工场;由于根据法律规定废弃物分普通与特别两种,如报废汽车、家电、废橡胶、废旧轮胎都属于一般废弃物,从开始报废填写报单那天开始计算,必须保证在90天内完成全部拆解分类处理过程,而作为特别类废弃物如医疗、化学等必须在60天内处理完毕。因此江岛工场负责人足利告诉考察组,通过计算在整个流程中由于不能完成部分家电拆解任务,只能委托其它相关的具有许可资格的工厂帮助完成。
在参观RPF燃料制造工场,足利向考察组介绍其针对不同客户的要求生产出不同热值的RPF燃料,根据热值分为A、B、C等3种,同样这3种燃料生产材质、成本与售价也不同,基本满足了用户需要。
在工场参观期间,看到贴有“三光株式会社”标志的运输车辆进进出出,足利告诉考察组,在日本从事废弃物搬运的车辆都是专用的,其他车辆是不允许搬运废弃物的,如果一个工厂有废弃物处理需要按程序填单,根据废弃物品种申报,由相应资格具有政府许可的企业上门收取,并且根据需要处理的废弃物品种支付相应的处置费。
5日,考察组一行按议程来到日本唯一的一所公立环境大学——鸟取环境大学。鸟取环境大学是一所本部位于日本鸟取县鸟取市的公立大学。成立于2001年。是一所以环境学为重要课程的大学。也是中日合作中国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日本国内支援委员会专家松村治夫教授任职的大学。在松村治夫教授引领下,首先拜会了正在忙于公务的鸟取环境大学校长古泽。
随后,考察组在鸟取环境大学教学楼3楼会议室继续这次赴日研修的内容。松村治夫教授在《日本的自动车循环利用制度》演讲中,介绍了废旧轮胎是汽车的一个零件,介绍了日本经过失败总结才走向今天的规范成功,希望通过日本在汽车循环利用制度的经验,使中国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少走弯路。他在演讲中重点介绍了日本在汽车回收与利用方面曾经失败的关键内容,介绍了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废弃物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废弃物的细分以及包含的范围比较广的内容。
他在演讲中表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都需要政策引导,国家需要出台鼓励政策,一切以经济杠杆发挥作用,对造成环境影响的因素要制定相关政策对策。并且举例日本80年代汽车拆解全部是手工,运作不规范,有价值的全部掏空,没有利用价值的椅子等随便丢弃填埋,造成废弃物大量产生包括废旧轮胎,监管也不到位,污染环境。90年代开始国家对废弃物进行严管,如原来填埋每吨支付费用3000-5000日元,后来填埋每吨需要支付15000-25000日元,经济作为杠杆,形成焚烧、填埋费用高,利用比填埋、焚烧费用低,推动循环利用,使废弃物处理利用达到规范。同时介绍,日本现在汽车拆解都是自动化,一个规模工厂每个月可以拆解几万台车,报废拆解规范化,制度化,实现了无害化的循环利用。
松村教授说,通过这几天参观可以看到,通过联单看到废弃物数字准确合理、通过调查尤其废弃物保管时间要明确,由于废弃物不处理造成大量堆积造成污染现象已经没有,产业废弃物的产生绝对不允许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汽车回收利用法》2002年7月制定,2005年1月施行,该法也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不管是制造、进口、销售,包括使用都是循环利用的主体责任人,明确回收责任,并且通过联单进程掌握。同时介绍,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车单上会明确注明这部汽车的总价是多少,其中车价、税价、循环利用费用各是多少,清清楚楚,当汽车送到报废工厂时,还会根据联单退还一小部分循环利用费用给使用者作为鼓励。
随后,日本国际航业株式会社环境部部长河野一郎教授为考察组讲解了《日本废旧轮胎相关组织》,介绍了日本轮胎回收利用合作社、全国汽车轮胎销售协议会联合会、全国轮胎商工合作社联合会情况。
大家就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博士彭绪庶、吴滨起草的《青岛市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框架内容进行了讨论。
彭绪庶博士、吴滨博士在会上向日本专家介绍了我国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在国家工信部的领导下,已经开始开展这方面工作,对在国家发改委的领导下,推动青岛市作为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管理试点城市的进程做了介绍发言。并且就日本已经实行的废弃物回收、保管、运输、处理的许可制度认为可以借鉴,但对于控制跟踪废弃物的联单制度作为区域性的青岛是否可行?青岛市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政策一旦出了,谁来执行?废弃物处置费如何分担?责任如何划分?废弃物处置费根据日本经验政府部门不参与,就是监督,哪谁来收取,如何收取、支付等等提出疑虑。
松村、河野两位专家就大家担心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认为关键是观念转变的问题,在日本废旧轮胎废弃物产生是一个很小的管理范畴,应该按市场经济来运作,中国专家专门把它拿出来进行研究非常好,有利于今后可以在整个产业链开展这项工作。关于联单制度,日本也不是一下子在全国执行,当时也是通过5个城市试点后总结推动这项工作,到目前在全国已经运行10年,是逐步完善的,通过联单可掌握信息,便于监督。因此认为在青岛实施联单制度是可行的,通过联单可以了解废旧轮胎的产出,回收、保管、运输、利用、销售情况。
关于《青岛市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框架内容,通过中日专家讨论后,国家发改委王玉芬专家表示,感谢日本专家的帮助,回国后将进一步研究完善关于青岛市地方废旧轮胎管理办法,并与青岛市政府进一步沟通,使青岛市废旧轮胎管理办法的地方法规可以尽快、尽早能够推出并且有效试行。
在鸟取环境大学期间,在松村教授的陪同下,考察组参观了学校环境、海洋研究所、实验室等。
在日本接待单位的精心周到安排下,紧张、圆满地完成此次赴日研修考察。考察组深深感到观念的改变、认识的提高,为了实现美丽中国之梦,要完成“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轮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在中国制定实施,真的是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