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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标准制定了就必须严格执行
发布时间:2014/05/15    作者: 无    来源: 法制日报 订阅

“货车一条轮胎的碳面是15公斤,一辆大车一年换3次轮胎。而北京地区500多万辆汽车中,有100多万辆是货车,这些货车近一半都有20多条轮胎。这样算起来,每年排放在空气中的这些碳粉和微细粒子达50多万吨,再加上400多万辆轿车的排放,这就接近100万吨。治理污染的压力确实很大。”把轮胎污染的账算得如此清楚的人,是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袁仲雪。

作为一位汽车轮胎领域的专家,袁仲雪一直十分关注空气污染、雾霾等问题。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他提交了七份建议,内容涉及轮胎试验场、绿色轮胎、电子标签等轮胎行业的一些焦点问题,尤其是谈到了很多该领域的环保、减排和节能等重要问题。近日在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时,袁仲雪介绍了很多他关于节能减排的想法。

有了标准就必须严格执行

据了解,2013年我国25个省份平均雾霾天气数达29.9天,创52年来之最,不合格汽车尾气排放是造成雾霾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以北京为例,23%的大气污染是由汽车尾气造成的。因为燃烧不充分,汽车尾气所排出的硫化物、氮化物对人身危害相当大。

“我国目前是由公安系统对汽车尾气进行检查,而且是仅限于对空车检查。”在袁仲雪看来,这种检测需进一步完善。“实际上,行驶中的汽车尾气检测更为重要。不仅要检测不能充分燃烧物的污染,还要对运行中实际产生的燃烧物进行检测,包括轮胎的磨耗污染也是很严重的。应对每辆车配置电子装置,来测试硫含量和氮含量,这个做法很简单,技术目前也过关。美国前几年的新发动机就都带有该装置。”袁仲雪说。

袁仲雪还特别强调了排污标准的制定和严格执行。新修改的环保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袁仲雪对此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好的法律,必须通过有力惩处来彰显其威慑力,必须通过严格执行来体现其权威性,否则就是一纸空文。以前很多涉及环保标准的项目,牵扯的部委虽然多,但没有牵头的,很多污染标准原来也都是由工信部或者交通部或者委托橡胶协会制定,最后落实到执行时,就落空了。所以,我认为排放污染问题应该由环保部来确认,其次交通部、公安部等都应该以环保部为主,来严格执行。”

整合产业链是节能减排重要手段

谈到轮胎行业的绿色发展,袁仲雪兴致十足。“对一个企业来讲,减排工作确实是越到最后越难。”在他看来,我国目前不少企业的节能减排技术指标已经达到全国领先、甚至国际领先水平,这也意味着节能减排的空间越来越小。

“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报告一直在提倡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怎么来推动?我认为需要从宏观上考虑,把科技创新作为一个重要手段。可以尝试在部分企业中试点,突破传统行业界限的障碍,跨行业集成、产业链集成,将上下游企业掐头去尾,缩短工艺流程,形成细腻的节能减排绿色联合体。”袁仲雪介绍,目前他负责的轮胎先进装备和关键材料国家工程实验室这几年一直在研发这项工作。

“轮胎里包含天然橡胶、合成橡胶,还有碳黑、白碳粉等各种助剂、上百种化学原料,这些都要从全国各地不同的产业和行业运输到轮胎厂,然后进行物理合成,把干的碳粉用大功率电机掺到橡胶里去,这对掺的均匀性、混合的好坏要求都很高,关键是能耗巨大。一台密炼机耗电2000千瓦以上,一个中型的轮胎厂就有20多台这样的密炼机。粉尘的污染不说,光用电就4万多千瓦。实际上,上游行业的一些二氧化碳排放,对下游行业来说,说不定正好是燃料。如果把轮胎厂的上游化学尾巴去掉,占地面积就可以减少一半,产品性能又提高了几倍。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我认为应该从更高层次帮助企业把产业链整合。”袁仲雪说。

黑色污染要用立法手段解决

废旧轮胎被称为“黑色污染”,如何处理一直是世界公认的环保难题。我国自2000年以来一直是世界第一大橡胶资源消费国和进口国,其中70%的橡胶资源用于轮胎,2012年产生废旧轮胎就达2.8亿条,总重量1018万吨,年产生量居世界第一。这些数量惊人的废旧轮胎给保护环境带来很大挑战。袁仲雪认为,废旧轮胎的循环利用问题已经需要上升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来对待,要下大力气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应尽可能变废为宝,对有限的橡胶资源充分利用,尤其要尽快制定法律标准促进橡胶资源循环利用。

袁仲雪介绍,除了随处丢弃、露天堆放占用土地资源外,回收后的再利用主要有直接用、做胶粉、生产生胶、翻新和热裂解进行土法炼油五种方式。其中,将回收的旧轮胎用于翻新胎生产,是橡胶资源循环利用的最佳方式之一。翻新轮胎的行驶里程基本可以达到甚至能够超过新胎的行驶里程,而用于制造新胎面的原材料只相当于新胎的15%左右,售价则可达到新胎的50%至80%。但由于可翻新胎体严重不足、缺乏相关标准,仅在2012年,我国就有近2/3的翻新厂倒闭或亏损,行业需求也萎缩了近一半,目前从事废旧轮胎回收的多是个体农民,缺乏回收知识与工具,效率低,成本高,可覆盖的范围半径小,致使我国轮胎的回收率不足50%,而发达国家普遍在90%以上。焚烧废旧轮胎产生的二恶英等有毒有害成分被排放到空气中,产生的废料、废油也严重污染土壤,被污染的土壤甚至无法恢复耕种,寸草不生。

袁仲雪建议,首先在轮胎生产环节或销售环节即征收废旧轮胎处理费,可以仿效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制的做法。其次,对废轮胎的运输、贮存、处理和再利用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出台政策鼓励规范的有实力的轮胎循环利用企业进入废旧轮胎回收领域,并予以一定补贴,通过经济杠杆提高正规企业从事回收行业的积极性。再次,出台政策鼓励轮胎翻新企业为车主提供轮胎管理与服务,延长轮胎使用寿命,减少废轮胎的产生,从源头上保证翻新胎体质量可控。同时坚决取缔土法炼油小工厂,提高环境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