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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进口汽车将不会大幅降低关税
发布时间:2015/06/19    作者: 无    来源: 新京报 订阅

近日网络流传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保护期将于7月1日到期,届时汽车等进口商品将因免税而大幅降价。在6月18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否认了这一说法,称入世降税承诺2010年就已履行完毕。

入世保护期5年前就已结束

沈丹阳昨日表示,对绝大部分进口产品的降税承诺在2005年1月1日已经执行到位,到2010年1月1日,所有产品的降税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我国平均关税总水平从入世前的15.3%降到2010年9.8%。这意味着,到2010年的1月1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谓的保护期已经基本结束。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并于第二年开始全面下调关税,分10年逐步实施。

“目前外界误读了中国入世15年保护期问题,15年保护期确实存在,但是是保护西方企业的期限,而不是保护中国企业。”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6月17日在天津“2015年于家堡论坛年会”上表示。

龙永图指出,入世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是唯一提到“15年”信息的条款,提及补贴和价格倾销,是一项防止中国企业滥用世贸规则冲击西方企业的措施。

汽车不存在大幅降税

就汽车而言,我国对进口汽车整车和零部件降税承诺在2006年7月1日已经执行到位。汽车整车关税税率从入世前的70%到80%降至25%,汽车零部件的关税税率从入世前的18%到65%降至10%,汽车不存在大幅降税的问题。

目前我国针对进口汽车主要收三种税,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排量在3.0以上的汽车会被征收较高的消费税,有时仅消费税一项就高于在国外的出厂价。关税只是导致国内售价与国外出厂价价差的部分因素。

沈丹阳表示,今年7月1日后,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会保持基本平稳。

不过,截至目前,我国已经与2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4个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中会对降税期限做规定,可能有部分进口商品因降税实施期来临而降价。

汽车行业分析师钟师表示,澳大利亚以及多数与中国达成自贸协定的国家并非以汽车生产为强项,即使未来中国与日本、德国等汽车强国达成协定,考虑到进口整车在本地化、规格、适应拥堵路况等性能上未必符合我国消费需要,即使有一定程度的降税,也不会对我国汽车产业造成巨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