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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雄对轮胎胎纹深度不足者提高罚款
发布时间:2015/07/02    作者: 无    来源: 中国橡胶网 订阅

中国橡胶网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交通新制7月1日上路,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队6月29日提醒民众与钱包息息相关的修正相关“法令”,也将严正“执法”防制事故。

据悉,车辆行驶于高、快速公路上,车轮、轮胎胶皮或车辆机件脱落或轮胎胎纹深度(低于0.16公分)不符规定者,由原来处罚新台币1200元提高至罚新台币3000元以上。并排停车问题,也由原来最高处罚新台币1200元,改为一律罚新台币2400元。

“法令”还包括无牌车未违规停车停于路旁,警察仍可制单举发并当场移置保管车辆。在行车抽烟方面,只要驾车在道路上且周边(约3.5公尺内)有其他车辆,吸食、点燃香烟(不含市售电子烟)致有影响他人行车安全之行为,均可处罚新台币600元。

据中国橡胶网了解,2014年12月23日,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院”院会于12月23日三读修正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若汽车轮胎胎纹深度不符合规定,可处3000元(新台币,下同)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现行条文对于轮胎胎纹深度不足并无罚则,因此行驶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途中,若发生车轮、轮胎胶皮或车辆机件脱落、轮胎任一点胎纹深度不足1.6毫米等事,依现行规定处驾驶人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