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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将开展轮胎等进出口商品抽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15    作者: 无    来源: 中国橡胶网 订阅

中国橡胶网讯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在4~10月对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实施为期7个月的监督抽查工作,其中包括出口轮胎和进口安全套、童鞋等。

自2013年8月15日起,汽车轮胎,工程机械轮胎,摩托车和自行车轮胎、内胎,安全套等乳胶制品以及橡塑鞋等,不再列入出口商品检验目录。

监督抽查工作由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具体实施,进口商品抽查地点是进口口岸、进口商品集散地和收用货单位所在地;出口商品抽查地点是生产企业、出口口岸和出口商品集散地。

 

2016年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商品品种和要素

商品名称
进出口
抽样数量
检测项目
检验标准
备注
轮胎
出口
依据SN/T3770-2014《进出口轮胎检验规程》抽样,满足实验和留样需求
安全项目
GB 9743-2015《轿车轮胎》
GB 9744-2015《载重汽车轮胎》
GB 518-2007《摩托车轮胎》
 
安全套
进口
每批660只(满足实验和留样需求)
产品包装与标识、微生物;爆破体积和压力(老化前)、包装完整性、针孔、可见缺陷
GB7544-2009《天然乳胶橡胶避孕套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以原产地为东南亚国家、贴牌加工的安全套为抽查重点
童鞋
进口
每批3-6双(满足实验和留样需求)
物理机械安全性能、异味、限量物质
GB 30585-2014 《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