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橡胶网讯 8月4日,中国天然橡胶协会、中国合成橡胶工业协会联合发布了《混合橡胶 通用技术自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于8月18日起实施。
《规范》对混和橡胶的定义与海关总署的描述有所区别。目前,海关总署对税号为40028000混合橡胶的描述是“4001所列产品与本编号(4002)所列产品的混合物”,即天然橡胶与合成橡胶的混合物。而《规范》对混和橡胶的定义为:“质量分数不低于50%的合成橡胶与质量分数不高于50%的天然橡胶混合而成,且含氮量不超过0.30%和不少于0.15%的混合物。”
据中国橡胶杂志了解,《规范》是在复合橡胶新标准实施后,合成橡胶项下的混合橡胶(税号:40028000)进口量大增的背景下制定的。
自复合橡胶新标准于2015年7月实施后,进口数量显著降低,从以往的20万~30万吨/月下降到目前的1万~2万吨/月。但同时,出现了混合橡胶大量进口的现象。据海关统计,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混合胶进口量为132.7万吨。其中,今年1~6月进口78.9万吨,同比增长1152.38%。而同期合成橡胶进口量为152.4万吨,其中混和胶占合成橡胶进口总量的52%。
从进口来源国分析,2015年1月~2016年6月,混合橡胶主要来源于天然橡胶主产国,如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以上4国分别占混和橡胶进口总量的46.88%、24.94%、23.70%、4.09%。
尽管该标准只是行业自律标准,目前 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但如果将来海关采纳该标准,必将对橡胶上下游企业产生重大影响。业内人士认为,复合橡胶和混和橡胶的大量进口,其根本原因在于天然橡胶进口关税太高。我国是天然橡胶资源匮乏的国家,进口依赖度在80%以上。国家规范橡胶原料进口秩序,应该解决根本矛盾。
业内人士呼吁,橡胶上下游企业是唇 齿相依的关系,国家应降低天然橡胶关税,制定符合上下游行业共同健康发展的政策标准,使中国橡胶行业的上下游企业与国外企业处于公平竞争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