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K-REACH影响我国合成橡胶行业
发布时间:2016/10/26 作者: 无 来源: 中国橡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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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橡胶网讯 随着2015年1月1日K-REACH的实施,作为韩国橡胶类产品主要出口国的中国,受到技术贸易壁垒的约束日益显现。而韩国K-REACH虽然借鉴了欧盟REACH法规,在立法和实施上,却显现了很多“韩国特色”。距离合成橡胶行业方面第一份年报截止期不到1个月时间,本文试从以下几个特殊点分析K-REACH的特殊性及其影响。希望企业积极与韩国进口商沟通年报是否合规,避免输韩贸易出现不便。
一、 现有物质,分批设置优先物质清单进行注册
根据韩国现有化学物质清单(KECL),目前收录的现有物质约有36000多种,而在K-REACH法规实施之前,对于现有物质的管辖是一片空白区域。于是K-REACH法规将现有物质连同新化学物质一起纳入管辖范围。同时针对现有物质官方设置了三批清单分批次发布。2015年7月1日公布了第一批优先注册物质清单,共有518个物质。列入该清单的物质需要在2018年6月31日之前完成注册。与合成橡胶产品相关需完成注册的物质见表1。
表1 与合成橡胶产品相关需完成注册的物质
物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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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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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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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类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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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丁二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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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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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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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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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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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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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丁二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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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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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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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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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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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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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戊二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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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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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硫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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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环己基马来酰亚胺(CH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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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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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硫化促进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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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MB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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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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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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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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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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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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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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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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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MC(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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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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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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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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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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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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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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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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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MC(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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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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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EC(ZDC、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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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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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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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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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防老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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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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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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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P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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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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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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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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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橡胶助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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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苯二酚给予体粘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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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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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环己基马来酰亚胺(CH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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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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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有物质的注册被强制进行联合注册,势必导致整个注册过程需要频繁地沟通了解注册细节,看似3年注册缓冲期实际已经非常紧张,这是与欧盟REACH注册工作中最大的区别。
二、 针对新物质,多部法规监管齐管
韩国K-REACH法规取代了在韩国实行了数十年的有害物质管理法案(TCCA),但对于新化学物质的管理,韩国官方始终不遗余力。韩国目前共有3部法规从不同方面对新化学物质进行监管:K-REACH法规主要负责化学物质的注册和评估;CCA(化学物质控制法案)主要监管输韩产品是否含有7种监管物质(有毒、授权、限制、禁止、需要提交应急预案、新物质及需要注册的现有物质);OSHA(职业卫生与健康法案)则主要关注化学物质对职业工人及环境的卫生和健康影响。
根据CCA法规要求,如果输韩产品中含有新化学物质,则必须在化学物质确认信(LOC)中写明物质名称和含量。OSHA法规则要求需要向韩国劳工部提交与工人接触相关的信息进行新化学物质注册。但由于K-REACH的数据基本可以涵盖OSHA注册下要求的数据,因此大部分情况下可以共用一份数据。目前仅仅小吨位(0.1~1t/a)的新化学物质注册时二者存在数据差异。
三、 聚合物注册数据要求,相较于一般化学物质要求较低
由于合成橡胶工业很大部分产品都属于聚合物,因此这里特别强调的是,K-REACH下聚合物的注册实体是聚合物本身,与欧盟REACH法规的注册实体——单体有所不同。
而且,考虑到聚合物一般没有非聚合的化学物质危害性高,K-REACH对于聚合物的注册数据要求也有所降低。一般判定为聚合物的物质需要提供聚合物的特征数据,如聚合物单体化学信息,分子量Mn,剩余单体量,分子量小于1000的含量,酸碱稳定性。在理化和毒理数据信息上相较于一般化学物质低了两个数量级的要求。详见表2。
表2 聚合物注册需要提交数据
聚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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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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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合物特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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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和毒理数据(针对一般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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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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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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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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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t/a
(2020年之后0.1~1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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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单体化学信息,数均分子量,剩余单体量,分子量小于1000的含量,酸碱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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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5项理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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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0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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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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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1000t/a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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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0t/a
|
|
|
√
|
四、 特殊聚合物,如果满足特定要求可享受豁免注册
如果聚合物满足了K-REACH下的特殊要求——低关注度聚合物(PLC,Polymer of low concern),则可申请豁免注册。低关注度聚合物对于聚合物的分子量、分子量分布和单体信息做了相关规定,见表3。
表3 低关注度聚合物相关规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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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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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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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数均分子量(Mn)超过10000,聚合物分子量小于1000的组分<5%,
且聚合物分子量小于500的组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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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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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数均分子量(Mn)在1000~10000之间,聚合物分子量小于1000的组分
<25%,且聚合物分子量小于500的组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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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不包含阳离子聚合物(不包含仅以固体形式结合在聚合物分子上且不溶于或不分散于水);聚合物数均分子量(Mn)小于1,000,含量超过2%单体的被列入韩国危险物质清单,环境部公布的关注物质清单,或是新化学物质。
此外,如果聚合物是新化学物质,除了判断是否满足K-REACH下的PLC豁免要求,还需要判断是否满足OSHA下的PLC豁免要求。而OSHA的PLC豁免规则与K-REACH豁免规则唯一不同的是相应的超过2%的单体不能列入OHSA公布的危险化学物质清单。只有二者同时满足才能够在韩国市场流通。如果其中某一项法规不满足,则需要开展相应的聚合物注册。
五、 注册之外还需要应对年度报告义务
由于没有预注册这一阶段,韩国官方为了了解在韩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情况,同时为了掌握化学物质注册的实施效果,为制定第二、三批现有化学物质注册清单提供信息基础,K-REACH设置了年报这项义务。根据K-REACH第8条规定,所有生产或进口新化学物质(不论吨位)以及现有物质(大于1吨/年)的企业应在每年的6月30日之前向官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生产/进口量以及用途等信息。首次年报即要求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韩国地方环境部门提交2015年化学品的生产或进口情况。
年报这一义务要求将会影响包括我国对韩出口的合成橡胶工业的所有化工企业,而涉及的产品也扩展到了基本所有的化学物质。目前距离第一份年报截止期还有不到1个月时间,企业应积极与韩国进口商沟通年报是否合规,避免输韩贸易出现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