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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仲雪:建议对轮胎走出去所需橡胶新材料出口退税
发布时间:2017/03/10    作者: 无    来源: 中国橡胶网 订阅

 

 袁仲雪: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和推进,我国不少轮胎企业已开始“走出去”发展,但是在国外工厂直接应用生产绿色轮胎的高性能新材料,却因出口退税问题成为其提升轮胎产品质量、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阻碍。

一、轮胎企业走出去实现国际产能合作势在必行

我国轮胎产业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竞争力较弱,轮胎用橡胶材料混炼加工技术落后,材料性能发展滞后于轮胎发展需求。强制性轮胎标签法规近年来已在欧盟、美国、日本、韩国、巴西等国家普遍实行,加之对中国轮胎频繁发起的贸易摩擦,给中国轮胎企业造成了巨大压力。因此,走出去实现轮胎在国外生产制造、属地销售,是中国轮胎企业的必由之路。

当前,我国一批具备资金和技术优势的轮胎企业已率先“走出去”,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建厂,迈出了国际化发展的步伐。2011年赛轮金宇在越南建设轮胎厂,2014年,玲珑、中策、森麒麟在泰国,奥戈瑞在印尼分别建设轮胎厂,2015年双星轮胎、贵州轮胎也考虑海外建厂。一场“走出去”发展的战略布局已经拉开。

二、提供高性能橡胶新材料是支持轮胎企业“走出去”的重要环节

“高性能橡胶新材料循环经济绿色一体化项目”是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导,由怡维怡橡胶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国家科技部立项支持的高新技术项目,其现阶段主要产品为“高性能的湿法混炼橡胶新材料及湿法混炼轮胎胎面胶”,其产业化工作正在青岛市董家口经济区实施。截至目前,该技术已经申请发明专利60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17项。

传统干法混炼橡胶材料采用密炼和/或开炼工艺将填料及添加剂进行分散,具有能耗高、粉尘污染重、填料分散度差等明显缺点,由于是一种纯物理的混炼方法,也导致所制得的轮胎油耗高,耐磨性差。

而湿法混炼高性能橡胶新材料则采用湿法混炼工艺,是将填料、添加剂和含苯乙烯、丁二烯、异戊二烯链段的半成品进行绿色混炼并实现一体化连续化生产,实现各种原料分子与分子之间的结合,相当于一种化学混炼。该方法省去了合成胶与填料的干燥、造粒、成型、包装环节,以及轮胎厂传统干法混炼的前两步混炼,使得生产工艺流程大幅缩短,能耗大幅降低。

相对于传统轮胎,采用湿法混炼高性能橡胶新材料制备的高性能绿色轮胎,具有抗湿滑性能好、低滚阻、高耐磨、低油耗等优点,轮胎安全绿色环保性能显著。

该湿法混炼高性能橡胶新材料可直接出口到国外,由于省去传统方法下高耗能的前两段密炼,可大大减少中国轮胎企业海外建厂密炼设备的投资,使海外企业生产的轮胎质量有效提高,避免了所进口分散材料带来的性能不稳定等问题;因实现了属地化生产销售,可有效应对国际市场的贸易摩擦及强制性轮胎标签法。

总之,该湿法混炼高性能橡胶新材料的产业化示范应用,对打破国际贸易和技术壁垒,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建议:

1.国家大力支持高性能橡胶新材料产业的发展

湿法混炼高性能橡胶新材料是采用世界首创的连续湿法混炼工艺技术生产的一种新型先进橡胶新材料,属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是典型的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且经国际和国内权威机构验证,用该材料制造的轮胎已经达到欧盟标签法双B级标准(目前我国出口轮胎多为E、F级)。

该材料生产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符合国家《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30号)、《中国制造2025》和《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体现,也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成果。

湿法混炼高性能橡胶新材料未来出口市场,主要是我国轮胎企业现在已经和未来将要设立轮胎工厂的国家,主要是美国、欧盟以及处于“一带一路”沿线上的国家,因此,该产业发展值得国家大力支持。

2.设定与湿法炼胶高性能橡胶新材料相应的出口退税商品编码及出口退税率

湿法混炼高性能橡胶新材料的前期研发和产业化,企业投入了巨大的资金成本。目前,作为先进橡胶复合材料,湿法混炼高性能橡胶新材料尚没有对应的出口退税商品编码,若按现有编码40051000(与炭黑等混合的未硫化复合橡胶)归类,则将等同于干法混炼的复合橡胶,不能退税,因而严重不利于我国橡胶新材料产业和轮胎产业的发展。

宜由财政部牵头联合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对该高性能橡胶新材料出口退税的相应编码给予研究,在40051000下设定相应的出口退税商品编码子目录及出口退税率,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切实鼓励自主创新,同时支持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尽早形成国际标准,以占领产业和技术高地,切实改变我国轮胎行业的不利地位,为我国轮胎企业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走出去”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