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方对华301征税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4/04 作者: 徐铮 来源: 中国橡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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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东时间2018年4月3日,美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对华301调查征税建议,并发布了公开征求意见的相关程序。美方此次公布的清单以美国8位海关商品编码为基础,共涉及1333个美国海关商品编码。征税产品建议清单涉及我国500亿美元出口产品,建议税率为25%。
在拟征税清单中,翻新轮胎及胎面、胶管胶带、航空轮胎、翻新航空轮胎及密封件等橡胶制品被列入其中。
如果征收301关税,则该关税会同其他进口关税、反倾销和反补贴税、232措施关税等叠加适用。即如果一件中国原产地产品目前是零关税,则该产品将被征收25%的关税税率;如果一件中国产品目前的关税税率为10%,那么该产品将会被征收35%的关税税率。
目前,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正在征求公众意见,并将就针对这些行为、政策和做法的适当行动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相关时间节点包括:
2018年4月23日: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的截止日期,需提交拟在公众听证会上发言证词的摘要以及听证会前提交的文件的摘要;
2018年5月11日:提交书面意见的截止日期;
2018年5月15日:第301条委员会将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主听证室召开公开听证会。
2018年5月22日:截止日期为提交后听证的反驳意见。
列入拟征税建议清单的橡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