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国家发改委发文,轮胎、合成胶等发展风口将有大变化
发布时间:2019/04/10    作者: 司先超    来源: 中国橡胶网 订阅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点名”了橡胶轮胎行业的多项产业内容。

有行业人士表示,《目录》从2005年问世至今经过了多次修订,其主要意义在于“指导”二字,每一次修订都顺应了制造业的升级和发展,给生产企业指明了下阶段的发展方向。

此前最新版本的《目录》为8年前发布的2011年本,现对两份文件进行对比,有较大变化的行业产品综合如下。

从上表中可以看到,轮胎产品在这一版本的《目录》中有较大变化,除高性能子午线轮胎仍被鼓励生产外,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产品已经不属于国家鼓励类产品。

此外,2019年本特地新增了“高性能子午胎智能制造技术及装备”这一条目,轮胎的智能制造技术及智能装备将在未来成为国家认可的、可大力发展的“新风口”。

合成橡胶产业的条目也有多处改动,首先溶聚丁苯橡胶等仍处于鼓励类产品中,但新建项目的产能要求从3万吨/年提高到了5万吨/年,此外,丁基橡胶、丁苯橡胶等产品的新建范围及产能要求有巨大变化。

 

炭黑、助剂及废橡胶等均被点名

除上述两种产品变动较大外,本属于限制类的白炭黑产品也有些许改动,2011年本中认定气相法白炭黑不属于限制类产品,而2019年本中高分散型及气相法白炭黑均不属于限制类产品。

此外,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白炭黑、1.5万吨/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特种炭黑和半补强炭黑除外)仍然属于淘汰类产品。

对助剂行业来说,橡胶促进剂TMTD仍属于限制类产品,硫化促进剂NOBS和橡胶防老剂D属于淘汰类产品,同时,3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项目被列入了淘汰类。

在这些之外,天然橡胶及杜仲的种植生产仍被列入鼓励类进行发展,废橡胶等的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仍位居鼓励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