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22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9年6月19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9日。
前情回顾:
2019年6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29号公告。公告显示:商务部于2019年5月8日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和上海中石化三井弹性体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三元乙丙橡胶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根据初步审查,申请人三元乙丙橡胶的合计产量在2017年、2018年均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根据上述审查结果,商务部决定自2019年6月1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9年7月8日,商务部发布本案抽样方案及初步抽样结果,该案倾销调查登记应诉截止,美国、韩国、欧盟数家公司登记应诉。根据《反倾销调查抽样暂行规则》,调查机关拟采用抽样方法对应诉公司进行调查。
2019年7月29日,商务部发布本案调查问卷,陶氏化学公司、埃克森美孚公司、阿朗新科荷兰有限公司、埃克森美孚化工法国公司以及韩国出口商应按要求提交答卷。其他美国、欧盟出口商可自愿提交答卷。
商务部2019年第29次公告显示,本次调查自2019年6月19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20年6月19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