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在终裁前披露中决定,对中国生产的卡客车轮胎重新计算进口反倾销、反补贴(以下简称“双反”)措施水平。
据《中国橡胶》杂志了解,目前,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已申请了听证会,正在准备针对终裁前披露的评论意见。
根据欧盟委员会新披露文件,在终裁生效后,自再调查开始,每条轮胎在进入欧盟的时候,参与诉讼和此次再调查程序的中国生产商(以下简称“胜诉企业”)的对应进口商,需要按照更新后的措施幅度缴税。
“双反”措施税额为21.12至61.76欧元(约153.77元至449.67元人民币),较上一版本的征税比例减少了0%至51%。
此外,对于以往已经缴纳的“双反”关税,胜诉企业的对应进口商有权向相关海关主张,将旧措施高出新措施的差额部分,予以返还。
据悉,欧盟委员会将对不同制造商生产的轮胎,征收不同的关税。在1月23日之前,欧盟委员会将就新的关税征收方案与各方进行协商,最终的征收决定预计将于今年3月作出。
2022年5月4日,欧洲法院完全撤销了欧盟委员会对中国产卡车轮胎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然而,欧盟委员会不久后启动了再调查程序。
根据此次公布的新税率,大多数制造商将按照每条轮胎38.87欧元(约283元人民币)的税率缴纳关税。具体来看,韩泰轮胎为21.12欧元(约153.77元人民币),风神、PTG、佳通、中策在42至57欧元(约305.8元至415元人民币)之间。潍坊跃龙和合肥万力为61.76欧元(约449.67元人民币)。
2023年1月11日,德国轮胎贸易和硫化协会(BRV)在发布的实时通讯中,公布了重新计算关税的细节。
该机构表示:“如果欧盟委员会在调查结束后(可能距离现在2到3个月之内)征收新的关税,自2022年7月9日起进口的轮胎将被纳入征税范围。”
一家涉案企业的欧洲公司负责人称:“重新计算的关税尚未生效。并且在理论上,欧盟委员会在举行听证会后,根据各方对披露的评论意见,可能会对进口关税再次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