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8月14日。
《中国橡胶》杂志将《征求意见稿》中与橡胶行业相关的内容,整理如下,供行业人士参考。
鼓励类
天然橡胶及杜仲种植生产
万吨级液体丁基橡胶、官能团改性的溶聚丁苯橡胶、氢化丁腈橡胶、高乙烯基聚丁二烯橡胶(HVBR)、集成橡胶(SIBR)、丁戊橡胶、异戊二烯胶乳开发与生产,合成橡胶化学改性技术开发与应用,湿法(液相)和低温连续橡胶混炼技术,热塑性聚酯弹性体(TPEE)、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等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开发与生产,新型天然橡胶开发与应用
微通道反应技术和装备的开发与应用
苯基硅橡胶
氟醚橡胶、氟硅橡胶、四丙氟橡胶、高含氟量 246 氟橡胶等高性能氟橡胶
采用绿色工艺的高性能子午线轮胎(55 系列以下,且滚动阻力系数≤9.0N/kN、湿路面相对抓着系数≥1.25),航空轮胎、巨型工程子午胎(49 吋以上)、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设备生产
商用车轮胎爆胎应急防护装置
废橡胶、废轮胎等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
注: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关键技术创新,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有利于产业跨区域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有利于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和服务业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技术、装备和产品。对改造后能效达到最新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标杆水平的项目,参照鼓励类管理。
鼓励类目录聚焦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关键领域,重点鼓励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需要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事项;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发挥、对国计民生影响不大、对行业发展作用有限、发展水平不再先进的事项,不再列入鼓励类。
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信贷支持。对鼓励类投资项目的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限制类
20 万吨/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10 万吨/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5万吨/年以下丁腈胶乳装置,新建、改扩建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中溶剂型通用胶粘剂生产装置
白炭黑(气相法除外)
斜交轮胎、力车胎(含手推车胎)、锦纶帘线、5 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再生胶(常压连续环保型脱硫工艺除外)、橡胶塑解剂五氯硫酚、橡胶促进剂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TMTD)生产装置
新建、改扩建药用丁基橡胶塞
注: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对能效未达到最新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标杆水平的新建项目,参照限制类管理。
限制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主要从安全、环保、能耗、水耗、质量等方面设置限制条件,对已经不再产能过剩、市场能够有效调节、放开限制后没有安全环保等隐患、已有明确监管措施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不再列入限制类。
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自然资源、建设、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消防、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凡违反规定进行投融资建设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
淘汰类
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
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白炭黑
四氯化碳溶剂法制取氯化橡胶生产工艺
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干法造粒炭黑(特种炭黑和半补强炭黑除外)、3 亿只/年以下的天然胶乳安全套,橡胶硫化促进剂N-氧联二(1,2-亚乙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NOBS)和橡胶防老剂D 生产装置
软边结构自行车胎,以棉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输送带和以尼龙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V 带,轮胎、自行车胎、摩托车胎手工刻花硫化模具
注: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阻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对市场能够有效调节、在实际生产生活中已经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产品,在没有安全环保等隐患和“死灰复燃”风险、已经有明确监管措施的前提下,不再列入淘汰类。
对能效未达到最新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基准水平、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造的项目,以及对所生产产品设备能效未达到最新版《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中准入水平或未达到强制性能效标准最低要求的项目,参照淘汰类管理。
淘汰类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各金融机构应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限期淘汰。在淘汰期限内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可提高供电价格。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对不按期淘汰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并采取妥善措施安置企业人员、保全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等;其产品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电力供应企业要依法停止供电。对违反规定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